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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說明

國立故宮博物院(以下簡稱本院)重視所有線上使用者的權益,您的權益及隱私權是本院致力保護的重要資訊。因此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本院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要求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,麻煩您花幾分鐘,仔細閱讀下列條款,可清楚瞭解您的權益與我們的管理維護規範與原則。

  1. 1.有關於您的個人資料
    我們非常重視您的隱私權,因此請您細讀以下有關隱私權保護政策及個人資料蒐集說明的內容:
    • 當您填寫意見信箱時,我們會問及您的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資料,以確認您的身份、與您進行連絡或提供您本院各項相關服務及資訊。
    • 未經您的同意,本院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於本政策所未明訂之目的,或提供給無關的第三方。
    • 在以下的情況下,提供出您的個人識別資料:
      • (1) 取得您的同意之後。
      • (2) 因為博物館學統計分析及觀眾結構調查所需,以您的資料作為學術研究分析之用。
      • (3) 本院會不時修訂政策。當我們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上作出大修改時,我們會在網頁上張貼告示,通知您相關事項。
      您的個人資料請妥善保管,避免外洩。於個人或非個人電腦/電子裝置上使用後,必要時請登出或關閉瀏覽器視窗,以免您的個人資料與活動個資遭人盜用。
  2. 2.本院寄給您的電子郵件
    本院寄給您的回覆會是透過您所留給我們的電子郵件地址。因此,請特別注意您所提供的郵件地址是否正常運作。
  3. 3.如果還有關於本院網站隱私權或個人資料保護政策的問題,歡迎您與我們聯絡:
    • 國立故宮博物院 11100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
    • 電話: 886-2-2881-2021
  4. 4.個人資料蒐集說明
    • (1) 機關或單位名稱:國立故宮博物院
    • (2) 蒐集之目的:確認來信者身份並進行連絡。
    • (3) 個人資料之類別: 識別類:C00一辨識個人者(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)

    •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      • (1) 期間:郵件回覆時間內。
      • (2) 地區:國立故宮博物院院區內。
      • (3) 對象:個人資料於上列利用期間內由本院保管。
      • (4) 方式:當事人請求刪除個人資料。
      • (5) 當事人依本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詳如下列。
    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: 「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,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:查詢或請求閱覽;請求製給複製本;請求補充或更正;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;請求刪除。」
      •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不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:無法登錄網路會員。
  5. 5.本院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,您同意並瞭解本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。如您已寄出信件,視為同意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。